发布时间:2024-11-16 19:30:04 来源: sp2024111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近年来,湖北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一批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新型受贿案件。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严守纪法底线,现通报其中5起典型案例。
1.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德高以“合作投资”为名收受贿赂问题。2005年至2014年,杨德高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客户处处长、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与其他3名国家工作人员一同帮助仙桃市某公司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获取贷款。其间,杨德高等4人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提出向该公司投资200万元并每年获取定额分红,赵某某为感谢杨德高等人在公司贷款审批等事项上的帮助,同意该“投资入股”方案。2007年至2014年,杨德高等人先后7次从该公司获得“分红款”共计800万元,并收回本金200万元。案发后,经鉴定,杨德高等4人共获取高于出资应得收益748万余元,其中杨德高获取高于出资应得收益374万余元。此外,杨德高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省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明平安以“借”为名收受贿赂问题。2005年至2018年,明平安利用担任竹溪县委书记,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副主任,湖北合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3家单位在承揽工程、融资借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其间,明平安在明知自己经济偿还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多次向3家单位负责人提出“借款”需求,3家单位负责人为感谢明平安在上述相关事项上给予的帮助,先后“借”给明平安钱款共计770万元。截至案发,上述770万元均未归还。此外,明平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3.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大林以低价购房方式收受贿赂问题。2005年至2017年,陈大林利用担任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武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在获取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其间,陈大林先后看中上述3家单位开发楼盘的房产各1套,要求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其购房“优惠”。为感谢陈大林在贷款审批等事项上的帮助,3家单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陈大林出售房屋各1套。经鉴定,陈大林收受上述3家单位所送购房差价款共计335万余元。此外,陈大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葛秀全以“收干股”方式收受贿赂问题。2000年至2015年,葛秀全利用担任原襄樊市谷城县石花镇党委书记、原襄樊市襄城区副区长、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公司在获取企业改制股份奖励、留存使用转让款、获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贴息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该公司筹备上市期间,葛秀全向该公司董事长刘某某提出购买该公司原始股。刘某某为感谢葛秀全的帮助,代葛出资20万元购买该公司原始股并安排他人帮葛代持,葛秀全同意。2015年,应葛秀全要求,刘某某根据当时可流通的股份价值,安排将20万元原始股的溢价款379.6万元转至葛秀全指定银行账户。此外,葛秀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5.省公安厅原巡视员唐国清以“放贷收息”方式收受贿赂问题。2006年至2018年,唐国清利用担任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承接厨房设备项目、食堂改造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向该公司负责人唐某某出借资金获取高息。2013年11月至2020年6月,唐国清安排其亲属多次向该厨房设备公司出借资金共计1183万元,唐某某为感谢并寻求唐国清的帮助,按唐国清提出的借款利率和支付时间随时支付利息。案发后,经鉴定,唐国清以放贷收息方式收受贿赂570万余元。此外,唐国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湖北省纪委监委) 【编辑:梁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