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22:35:00 来源: sp20241114
山东齐河检察探索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
为罪错少年精准按下人生“重启键”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本报通讯员 高忠祥
“我现在的愿望是顺利度过监督考察期,以后去学汽修,有一技之长踏踏实实挣钱。”
17岁的小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对其开展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工作。近日,小海在矫治谈话时,对《法治日报》记者讲述自己对未来的打算。
现实中,每个罪错未成年人都是独立个体,罪错行为不同,罪错原因各异,家庭监管能力也存在差别。如何因人施策、分类矫治,为罪错少年精准按下人生“重启键”,考验着政法机关的智慧。
齐河县检察院探索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分情形、分阶段、分程度“一站式”链接家庭干预帮教、审前干预帮教等帮教措施。包括小海在内,今年以来齐河县检察院已累计矫治16名罪错未成年人,其中已有2人返回校园、1人稳定就业,为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关怀、帮助与支持。
三级分类阶梯施策
动态评估随时调整
对罪错未成年人,应如何分级?分级后又该如何干预?
齐河县检察院检察长曹晓梅向记者介绍,齐河县检察院按罪错程度,将罪错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涉罪行为三级。其中,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不可为的行为以及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包含实施了刑法规定,但因未达到相应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触法”行为,以及实施的行为已涉及违法,但行为恶性尚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行为;涉罪行为包括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实施的所有犯罪行为,以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八类犯罪行为。
一级罪错未成年人,由学校、社区乡镇村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适当关注,统筹安排公检法司以及法治副校长定期入校针对罪错未成年人宣讲法治课,必要时开展谈心谈话、结对交友等形式的监管帮教活动。二级罪错未成年人,除了一级罪错未成年人措施外,由民政、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及志愿者帮扶团队结对共建,定期组织帮教活动;三级罪错未成年人由公检法司四部门开展专门矫治,指定专人实行案件化办理模式,因人施策定方案,突出矫治教育的针对性、层次性。同时,注重适用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罚性处置方式,多种干预措施进行教育、感化、挽救。
“我们在三级分类、阶梯施策的同时,还注重做好对罪错未成年人矫治状况的动态评估,随时调整矫治措施。”曹晓梅说。
齐河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邱洪瑞告诉记者,检察官、公安办案民警、监护人等建了专门的微信群,遇到问题实时交流,小海每周会在群里报告思想工作情况,每个月还会到检察院上交书面总结。针对小海妈妈存在暴力管教问题,则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给予教育指导,引导其做到有效监护教育。
“通过受教育,我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且发现妈妈也在变,她说话语气温柔了,能和我好好说话了……”如今的小海,已经感受到了自己和妈妈的变化,自己的生活也在逐渐变好。
规范分级干预工作
细化具体矫治措施
为推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工作规范化,齐河县检察院制定了《齐河县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提前干预与及时干预、综合施策、科学干预等工作原则。其中,提前干预与及时干预原则要求对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或者罪错行为倾向,采取适当的措施尽早予以干预,及时消除导致其出现罪错行为或者罪错行为倾向的因素。
今年8月,齐河县检察院在案件刑事侦查阶段提前介入了未成年人小徐涉嫌猥亵儿童案。因小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表现,小徐父母有监护管教意愿且无相关证据或迹象表明其有较大社会危险性,检察院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对小徐进行训诫。为预防再犯,检察院还对小徐的罪错行为进行评估,与其父母进行座谈,责令其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经过分级干预,小徐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方并取得被害方谅解。小徐现已考入大学学习,同时继续接受干预直到刑罚执行完毕。
此外,《办法》细化了对罪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涉罪行为三种情况的具体矫治措施。比如,在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中规定了“线索移送”的措施,即各成员单位应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交换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信息及采取矫治教育措施的情况,共同推进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机制。检察机关发现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公安机关通报,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采取相应的矫治教育措施。
同时,《办法》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开展分级干预时,应当结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与评估,做好不同干预和帮教措施之间的转化和衔接,必要时由公安机关提请召开成员单位案件研讨会,确定涉案未成年人具体干预单位,根据未成年人的表现及时进行调整。对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还可以邀请妇联、团委开展跟踪评估,必要时可以采取补充干预措施强化干预效果。
动态掌握矫治信息
部门协同推动落实
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齐河县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智慧平台并推出了掌心App“齐心护”。齐河县检察院利用这一契机,将“罪错未成年人”板块嵌入智慧管理平台端口,依托信息化动态掌握全县罪错未成年人矫治信息。
“通过平台的罪错未成年人模块,可输入罪错未成年人行为特点及相关信息,在平台中的全县未成年人信息数据库进行信息碰撞,精准定位罪错未成年人和重点关注未成年人信息。”齐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芳说,通过“齐心护”App,可以将上述信息推送至各干预主体,实现线上区分干预等级、明确干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可以及时介入实施干预,进行矫治。
据了解,齐河县检察院还与15个镇街签订“罪错未成年人干预主体保密协议”,依托各镇街儿童主任、志愿者等力量,采用儿童主任定期走访为主,社工及志愿者开展关爱家庭活动为辅,进行谈话座谈、关怀教育、家庭指导、观护帮教以及监督监护,保证干预矫治的持续性及有效性。
在邱洪瑞看来,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需要各单位部门共同发力,才能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中,如何改变各部门“各管一段”的情况,推动形成“共治一片”的工作格局?
齐河县检察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办案矫治教育“一站式”中心,依托未检专用工作室,配备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帮教谈话、情绪宣泄及法治教育功能区。司法行政机关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委派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社工等入驻中心。公安、检察机关在讯问、询问前,司法行政机关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形成个人情况档案,心理咨询师根据罪错程度、行为状态对其进行心理测评并开展谈话及心理疏导,引导其进行合理情绪宣泄。讯问、询问结束后,根据谈话情况联合制定个人集法治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及行为矫治等功能于一体的干预帮教方案,并由家庭教育指导师根据罪错对象拟定教育指导方案开展亲子课堂、团体辅导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意识、完善教育方式。
同时,齐河县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发现相关部门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过程中存在的未依法履职或履职不当等情况,依法提出监督意见。
“对于罪错未成年人,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罚了之’。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防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加重,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需要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杨芳说。(法治日报)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