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12项举措促青年就业

发布时间:2024-11-17 03:54:03 来源: sp20241117

新华社天津8月17日电(记者栗雅婷)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教委、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国企增人增资政策、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等12个方面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据天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津将持续大规模组织招聘对接服务,继续举办百日千万招聘、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加密招聘频次,在高校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

此外,天津还将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同时,天津大力支持青年群体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积极落实创业培训、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对通过无雇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在天津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天津本市院校和天津生源外省市院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责编:王震、陈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