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16:18:08 来源: sp20241116
中新网 合肥6月6日电(赵强 吴奇)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县委原书记陶广宏涉嫌受贿一案。
陶广宏受审。吴奇 摄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22年,被告人陶广宏利用担任砀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规划调整、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280.382202万元,其中1325万元系未遂。黄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陶广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各方争议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陶广宏自愿认罪认罚并作最后陈述。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