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释放数字消费新潜能 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发布时间:2024-11-17 05:48:58 来源: sp20241117

  作者:何雄浪(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月书(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科研助理)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我们要积极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近年来,作为数字技术与资本耦合的产物,数字消费日益成为极具发展潜能的消费,能有效拓展内需增长的新空间,打破国内大循环堵点,成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新动力。

  加快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坚实“快车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数字消费发展的“底座”和“基石”,有助于催生消费新业态、激发消费新动能。

  一是,加强数据通信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算力、存力和运力是新一代数据通信技术产业的关键核心要素,我们要深入研究数字消费领域的“以运强算”课题,遴选一批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数字化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数字人才培养计划,以数字技术与消费领域融合应用为导向,加大数字消费领域的网络算力、存力和运力等核心技术攻关力度。

  二是,完善好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布局。加快实施5G、光纤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通信卫星等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空天地一体化进程;将新型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提升乡村及偏远地区高速宽带网络覆盖度,持续促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为数字消费的普惠式发展奠定基础。

  三是,建造数字消费信息通信资源共享平台。借助云计算、互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充分利用数字化产业集群区、电商直播基地和国家级数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数字消费合作和创新示范园区的信息通信集群效应,加快建设覆盖全国、统筹利用的区域大数据中心、大数据中心机房等数据信息通信资源共享大平台,建立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和开创多语言数据共享模式,充分发挥信息通信资源共享平台对区域数字消费协调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大力推动数字文化消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激活潜在“新引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文化和数字技术融合,打造高质量的数字消费新内容,高效契合现代消费群体的代际转换变化特点,可以加快新型文化业态发展,形成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

  一是,培育壮大数字文化经营主体。积极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区域功能定位,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作用的数字文化产业,发挥龙头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数字文化企业协同发展;打造数字特色文化企业集群区,通过生产协作、资源共享等合作方式,“互联飞地”“伙伴园区”等合作模式,促进区域数字文化消费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为数字文化消费提质扩容。

  二是,打造数字文化消费特色品牌。深度挖掘地方经典文化、生态旅游景点和特色地标等资源,借助各类文化IP形象、故事等热点,加强数字消费产品与文化IP联名合作,积极探索“文化+旅游+数字”“文化内容+”“数据+”等多样化数字文化消费模式,以点带线、全域联动地打造极具地方特色的数字文化品牌;同时,通过直播电商、云端带货、短视频、社交电商等方式,多维度展示各地特色文化产品全貌,加大对数字文化特色品牌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数字文化特色产品的智慧零售。

  三是,促进数字文化消费多元融合。推动云平台、虚拟现实、全息互联网、数字孪生等技术组合运用,倾力打造“云观展”“云学习”“VR文旅”“虚拟空间”等跨次元虚实共生的多形态数字文化消费场景,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虚实联动,满足终端消费者的个性化、沉浸式体验需求;构建一体化多元资源共享协作平台,提高全业态资源整合和运营能力,探索同一数字消费场景内文、商、旅等跨业态组合联动和相互融合模式,打破业务信息割裂限制,形成多样化数字文化产品服务体系。

  加大数字消费对外开放力度,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绘好共赢“生态圈”

  数字消费国际合作是推动“以内带外”新型循环模式的重要渠道,是构建数字经济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点领域。

  一是,打造国际数字消费合作平台。依托世界互联网大会等主场平台,主动参与多边机制和国际组织的数字经济政治磋商和多边协调,积极搭建关于数字消费的双边、区域和国际合作平台,加强国家间关于数字消费战略对接、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支付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消费技术标准制定,营造良好的数字消费国际大环境。

  二是,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升级。将数字消费融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建设布局规划中,借助信息网络化力量,积极引入国际优质消费商品和服务资源,将产品、技术、资本等多元消费元素进行数字化的超级链接、整合和创新,将城市打造成面向全球聚合、配置资源的数字消费运作“大平台”和“总枢纽”;加强本土化的国货“潮品”、中华“老字号”等品牌数字化转型和国际化输出,增强该城市在全球数字消费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吸引全球商品、资金、客户及购买力流入。

  三是,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消费合作。积极落实《“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数字化中欧班列”等数字化互联互通走廊,鼓励沿线中外企业高质量开展跨境电商、移动支付等领域的数字业务交流合作,持续推进“丝路电商”建设,实现沿线优质数字消费产品服务的互通有无,延展我国数字消费时空界限,与共建国家人民共享数字消费发展红利。

  推动数字消费治理体系升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有力“支撑点”

  加快推进数字消费治理体系升级,有利于规范数字消费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数字消费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支撑。

  一是,持续优化数字消费营商环境。深化数字消费领域“放管服”改革,降低数字消费行业市场准入门槛,将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化、标准化、便利化,提高数字消费市场办事效率,激发各类数字消费企业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鼓励更高质量的数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下沉市场,以“低价高质”为核心,充分释放国内数字消费潜力。

  二是,不断完善数字消费市场监管体系。推进监管技术数字化升级,加快“智慧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切实提高数字消费市场监管的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以共建信息、共享资源、共同履职为原则,打造数字消费市场“一体化监管平台”,建立跨区域监管、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创建包含数字用户、消费技术、数据流动等跨层级、跨部门的协同监管模式,大力提升数字消费市场监管效率。

  三是,着力构建数字消费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切实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安全相关政策制度,对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制定更加有针对性、差异性的数字消费数据安全治理方案,通过数字消费者对不同信息的敏感度和重要性进行反馈,进行最小化的数据收集,对信息数据进行隐私计算、加密技术、访问权限控制和匿名化等脱敏处理,防止数字消费行为信息泄露和滥用,强化对消费者个人数据信息安全保护。

  因此,面对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我们要打好促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文化消费发展、数字消费对外开放和数字消费治理升级的政策措施“组合拳”,打通数字消费赋能经济新增长的“新赛道”,推动数字消费绘就经济高质量发展壮美“新画卷”。(来源:光明网)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