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19:30:58 来源: sp20241114
助力生产生活向“绿”而行,税收大有可为。要继续紧跟发展实际需求,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规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近,不少资源回收企业成功办理了“反向开票”,这项政策的落地被视为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为确保“反向开票”工作顺利推进,近期,北京、山东等税务部门积极通过在线直播等方式讲解政策重点内容、重要事项,新疆等税务部门开设问答专栏、设立咨询专线和服务专窗,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
所谓“反向开票”,即发票的开具流程与常规流程相反,由购买方(付款方)向销售方(收款方)开具发票。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相关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
“反向开票”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一方面,此前从事报废产品回收业务的自然人往往不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不为购买方开具或代开发票、不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推行“反向开票”能有效降低他们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此次《公告》对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提出建立收购台账、对回收业务真实性负责、严格进行税前扣除管理等要求,有利于规范资源回收企业行为,切实降低虚开发票的风险,严防不法分子投机钻营,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从长期看,前端收废环节的“阳光化”经营,还将进一步助推销废、用废等后端环节“去风险”,从而促进整个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规范健康发展。
推行“反向开票”是我国税收制度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经济的一次有益尝试,既提升了税务管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制约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瓶颈,对于引导市场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深远意义。
不仅是支持资源回收利用,促进绿色发展,税收在很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绿色税制,逐步搭建起“多税共治”的税法体系和“多策组合”的政策体系。从实行“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正向激励、引导企业积极主动治污减排的环境保护税,到促进资源集约化使用、提高企业“以废治废”“变废为宝”积极性的资源税,再到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绿色税收体系覆盖了开发、生产、消费、排放的全流程,税收优惠政策惠及生产生活的许多方面,税收的调节作用不可或缺。
助力生产生活继续向“绿”而行,税收仍然大有可为。此次《公告》明确了“反向开票”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进一步细化了税费申报相关规定,能有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让“收旧”更便利、“换新”有动力,从更大程度上增强资源回收企业、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获得感。不难看出,推动政策红利真正落实落好,需要税收制度更科学,也离不开更合理的细则规定和更人性化的服务保障。因此,今后要更加充分发挥税收的促进作用,相关政策规定应继续紧跟发展实际,适时优化完善,不断更新“升级”,既优政策、也优服务、还优环境,进而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人民日报 》( 2024年05月27日 18 版)
(责编:赵欣悦、袁勃)